根据省委军民融合办《关于组织公布微型、轻型、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函》(陕融办函〔2026〕166号)文件要求及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有关规定,现将安康市微型、轻型、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进行公布。
适飞空域范围为《安康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》绿色区域的真高120米以下空域,可通过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查询。适飞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。
特此通告
附件:安康市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
https://www.ankang.gov.cn/UploadFiles/file/20260615/20260615175545_8513.pdf
安康市人民政府
2026年6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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